彰化縣二水國中技藝教育學生管理要點(104.9.2修正)
壹、目的:
為促進學生重視技藝教育課程,能夠培養良好的學習態度和習慣,進而能在技藝課程上有優秀的表現。
貳、實施內容:
一、7:50於風雨球場集合點名,點名後進行服儀及安全檢查。
二、攜帶物品-只能攜帶書包、相關學習物品文具、水。(回程亦同)
三、注意事項
1. 同學到校外代表二水國中整體形象,請依校規規定,服裝儀容及書包務必乾淨整齊。
2. 早餐請於集合前食用完畢,未吃完不可攜帶上車,養成規律及健康習慣(可攜帶開水或杯子)。
3. 上下車務必注意秩序,對領隊老師及司機先生要有禮貌。依自己的位
置坐好,不可與他人換位置。
4. 車上禁止飲食、喧嘩、嬉鬧及破壞車上物品。
5. 往返學校點名時務必準時,有任何急事請提早告知領隊老師。
6. 事病假仍應及早告知導師或輔導室。身體不適請病假返家就醫或至技藝中心辦公室休息。
7. 遲到與重大違規留校反省者由當天任課教師安排課程。
四、工作分配
1.班長—於集合時清點人數,並將交接清單交給技藝中心教官。
2.車長-於專車上協助老師清點人數及注意是否有換位置情形,並回報帶隊教師。
3.小老師—(1)離開各科教室時,確定每一位同學都已離開並前往搭車,
不要讓同學落單。
(2)返校搭車時,若被留校做值日生或有其他事耽擱,延誤上車時間,請組長先派一人告知隨班老師或班長。
(3)關心同組同學學習狀況,若有異狀應馬上告知隨班老師。
(4)收筆記本。
五、獎懲辦法
1.筆記—請用心作筆記,或寫下自己的心得和感想,留下成長的紀錄和回憶,同時讓老師瞭解各位同學的上課狀況。每學期檢查。
2.幹部表現良好者,則於期末記嘉獎乙次。
3.代表學校參加技藝競賽記嘉獎乙次,若有得名則記小功乙次,得第一名記大功乙次。
4.至技藝中心學習一切仍應遵守校規,上列注意事項未能遵守者(包括遲到、攜帶食品或違禁品上車、車上喧嘩、嬉鬧、破壞車上物品、服儀及書包不潔、未依座位及不禮貌等情事),情節輕微者依技藝班規定每違規一次扣1點,累計5點處罰乙次,以此類推,由領隊老師規範之。情節嚴重者,依校規處理並留校反省。
5.返校時若不事先告知事由,讓全體等待過久而廣播找人則依技藝班管理辦法扣5點。
6.行為違規累積記過達2次警告者,請家長到校簽保証書,並不得列為選手。
7.至技藝中心發生嚴重違規行為,若依校規處理辦法記大過乙次(或累積三次小過、九次警告),留校反省。
九、以上獎懲事項,若有未盡事宜,輔導室得以隨時修訂並實施之。
叁、本要點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